石家庄公积金
河北公积金管理:公积金管理全省统一 异地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2017-05-25 13:53
除了单位在职职工可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外,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也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而且,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职工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2 月 1 日起 开始实施的《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办法》 ) **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对我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比例以及提取使用办法等情况进行了规范和统一。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时玉军就此《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本报记者 高利锋
1 公积金管理政策**全省统一
政策:住房公积金本省行政区域内住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 以下统称单位 ) 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
解读: “ 这是**将河北各地市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统一、规范化。 ”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时玉军说,原来河北省并没有系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一些规定都是附加在其他政策中,而且各地市执行的标准也不完全统一。时玉军强调,此次统一后便于全省管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办法》是我省自 1992 年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以政府令的形式对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比例以及提取使用办法等情况进行规范和统一,法律效力很高,具有里程碑意义。
政策:设区的市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县 ( 市、区 ) 不设立管理中心。
解读:时玉军告诉记者,此《办法》*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对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性质进行了更为准确的定位,并对机构设置进行了精简,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
时玉军说,此次《办法》明确管理中心是直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管理中心不得挂靠任何部门或者单位,不得与任何部门或者单位合署办公,不得经办或者参与经办各类经济实体。
2 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政策: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职工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解读:原来住房公积金缴存强调的是有户口、有单位的在职职工,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的越来越多,所占城市人口比例逐渐增大。
据了解,在此《办法》的制定过程中,我省根据国务院**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增加了 “ 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职工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 这一内容,是为了有效缓解农民工购房压力。
政策: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解读: “ 与上面提到的进城务工人员一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也是城市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 ” 时玉军说,住房公积金设立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人们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此《办法》将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扩大,也体现了人性化特点。
据了解,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持身份与居住**、合法收入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管理中心**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等手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也可以按其所在设区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3 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职工工资的 5%
政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解读: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也可以按其所在设区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时玉军介绍说,目前,我省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职工为工资的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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